又回來了,這種無助感。
大家保持距離不是更好嗎?就像從前,我不認識你,你也不認識我;我不會主動叫你,你也不會主動找我。
那到底是為了什麼?
為什麼,你要對我這麼好?為什麼大家就不能再冷淡一點,再冷漠一點?這麼親密幹什麼?又不是不知道別人會怎麼說。為什麼要碰我?為什麼要對我好?為什麼這麼溫柔?溫柔幹什麼?還不是用來滿足你自己?你玩夠了,玩膩了,就冷淡下來了。
我摸不清楚你,你總是說想要分手分手。那怎麼不去分?分了不就好了?分了不就乾脆了一了百了?你怎麼不為別人想想?你怎麼不去死?怎麼不快點去分?然後還要裝副純情臉說誰誰誰是你初戀。你初戀是誰,誰都知道。
我不想去破壞規則。要曖昧,就只能這樣。放感情,大家也受傷。這樣你滿意吧?這條界線,我們不能逾越。你到底喜歡誰,我也搞不清了。不過,也不需要,也 沒有權利。你跟誰好,是你的事。我們都關係,什麼都不是。頂多就只能說是很普通的朋友吧?除了這個,什麼都沒是。是的,這樣已經是極限了,還能求些什麼?
這種曖昧,能不能停止了?









